先判断输入是含税还是未税
若 P 已包含税率 v 的 VAT,不含税收入为 P÷(1+v),税额为 P×v÷(1+v)。把 P 直接乘 v 适用于从未税基数加税,不适用于从含税售价拆税。
欧盟各国设有标准及减免税率,标准表不覆盖所有特殊地区。选国家只是默认输入,实际交易应使用确认后的商品和地区税率。
不含税收入 = 含税价 ÷ (1+VAT税率);销项VAT = 含税价 − 不含税收入€120 法国售价拆税后剩 €100
假设法国商品确实适用 20%,含税售价 €120,无退款、买家运费和平台补贴;不含税收入 €100,销项 VAT €20。平台佣金 9% 按假设计费金额 €120 得 €10.80,再扣其他不可抵扣成本 €50,贡献为 €39.20。
| 项目 | 金额 | 用途 |
|---|---|---|
| 买家商品含税支付 | €120.00 | 成交额 |
| 销项VAT | €20.00 | 拆税项目 |
| 不含税收入 | €100.00 | 贡献起点 |
| 平台费 | €10.80 | 独立订单基数 |
| 其他成本 | €50.00 | 实际不可抵扣成本 |
| 贡献 | €39.20 | 未扣公司固定开支及所得税 |
进项税不能自动从每项成本中扣掉
成本能否扣除可抵扣 VAT,取决于有效凭证、业务用途及卖家资格。没有确认时,不要给采购、广告、平台与物流全部套销售国家税率。利润模型采用实际不可抵扣成本,税务现金流另记录。
- 确认商品、目的地及交易的适用税率。
- 标记售价和每项成本的含税状态。
- 销售税与各供应商费用税分开。
- 退款时核对对应收入和税务调整,再对照实际凭证。
换仓或扩国后,需要重新确认哪些前提
仓库位置、卖家主体和销售目的地改变时,原来的税务处理未必仍然成立。模型可以替换税率,但不能自行决定注册、OSS/IOSS 或平台代征义务。
若管理利润与现金回款差异较大,除了订单费用,还应检查税款支付与抵扣时点。区分经营贡献和税务现金流,有助于解释有利润但资金仍紧张的情形。
常见问题
部分退款怎样处理销项 VAT?
先将退款金额与原商品、税率及实际税务凭证对应,不能用全店平均税率随意拆分。经营模型可按同一税率对相应含税退款做收入与税额反向拆分,但具体申报及调整期间需核对正式凭证。平台佣金退款另外记录,因为它不等于销售 VAT 调整,也可能在不同时间出现。